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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一个“家庭教育令”在湖南长沙发布

2022年1月6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关于监护权变更的纠纷,并针对监护人玩忽职守的行为向其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责令其更加关注监护人的生活状况。如果违反裁决,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监护人进行训诫、罚款和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家庭教育令》是自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以来,中国首次发布家庭教育令。

2021年10月27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受理羁押变更纠纷案件。原告胡(胡的生父)请求法院命令将其合法女儿胡的监护权从被告陈(胡的生母)改为原告胡。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认定,胡某与陈某于2020年8月10日协议离婚后,双方同意由陈某抚养女儿。但是,双方都懒于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责任。在胡的自愿选择之后,同时,被告陈在原告和被告之间的离婚协议中,结合被告对胡的抚养的同意,表达了他照顾好女儿的主观意愿。天心区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胡某的诉讼请求,裁定被告陈某继续履行监护责任。

但法定监护人陈某玩忽职守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长沙市天心区法院依法对玩忽职守的监护人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有效期为一年。

《家庭教育令》规定,陈水扁应该更多地关注胡的身体、心理和情感需求。具体做法是加强与学校教师的联系和沟通,保持每周至少一次与教师的联系频率,了解胡的详细生活情况。债务人陈违反裁定的,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第一个“家庭教育令”在湖南长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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