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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规范幼儿园课程 防止幼儿园成为“小学”

“与小学各学科机械不相适应”、“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注重生命活动的教育价值”……成都市教育局近日发布指导意见,规范幼儿园课程建设和管理,丰富课程资源,改进课程实施,改革课程评价,预防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成都市幼儿园课程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幼儿园要规范课程内容的选择,严禁开设超出儿童身心发展阶段的课程,不符合小学各学科的要求。幼儿园应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确立以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发展和终身发展为导向的课程目标,并根据课程目标选择适合儿童发展、与区域教育发展相一致的课程内容。

在课程实施方面,指导要求幼儿园全面优化一天活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激发幼儿自我成长的活力。正常情况下,保证儿童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包括不少于1小时的户外体育活动),提高户外活动的多样性和选择性。关注生活活动的教育价值,引导孩子在生活活动中获得各种有益的体验。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促进课程评价改革、加强课程评审管理的措施,包括需要完善幼儿园课程评审制度,以及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对幼儿园选课进行指导和监督。幼儿园应根据幼儿园级规范选择课程内容。所选课程及相关资源,以及自主开发的园本课程,报区(市)县教研部门指导监督。

据成都市教育局统计,截至2019年12月,成都市共有幼儿园2630所,学龄儿童60.35万人,全市学前三年入学率达到99.43%;幼儿园教师4.66万人,幼儿教师合格率达99.98%;全市一、二级幼儿园(优质资源)覆盖率达到77.37%。

成都规范幼儿园课程 防止幼儿园成为“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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