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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反规定提前收取培训费

最近,一些线下社会培训机构仍然对中小学生收取寒假甚至更长时间的提前培训费,一些在线培训机构对逾期培训收取培训费。今天,教育部强调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反规定提前收取培训费。

教育部要求所有中小学生课余培训机构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收费期限与教学安排相协调,不得一次收取超过3个月的费用,也不得通过拆分合同变相收取费用。培训费用一般在培训课程开始前收取,不得提前收取。

教育部提醒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了解国家有关政策,合理选择孩子课外学习的方式和内容。提前支付费用有风险。家长在安排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时,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培训合同的内容。不提前支付费用,保留合同文本和付款发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教育部提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地方党委、政府防疫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行为,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

教育部: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反规定提前收取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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