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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幼儿园班级管理指南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了《幼儿园班级管理指南》,对幼儿园班级设置条件、关爱教育工作、托管管理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该指南,儿童的育儿年龄原则上为24个月及以上。进入幼儿园前,儿童应完成适龄接种,经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幼儿园。日托的轮班安排为25-36个月,或25-30个月和31-36个月。每班人数不得超过20人。班级配备足够的护理教育人员,儿童与护理教育人员的比例不高于7:1。

托儿所要求设置在1-2层,按级别独立设置,并设有活动、洗漱、睡觉的空间。人均室内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人均室外活动空间不低于3平方米。活动区地面应铺设柔软弹性材料,提供的玩具应符合GB6675《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

护理教育工作要遵循儿童成长和心理发展的规律,把安全卫生工作放在首位。制定饮食计划和科学配方,为贫血、食物过敏和肥胖儿童提供特殊膳食。当天气条件具备时,全日制幼儿园每天至少进行3小时的各种强度的体育活动,其中中、高强度活动至少1小时,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当天气条件不具备时,儿童应每天参加不少于2小时的室内体育活动。集中统一活动的时间不宜过长,避免独坐现象。关注和满足幼儿的情感需求,赋予师生关系以亲情,帮助幼儿建立稳定的社会依恋关系,使其积极、健康、快乐地生活。

浙江省要求各地建立托儿所护理教育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机制优化、资金保障、队伍建设和安全保障,全面提高托儿所护理教育质量。

浙江出台幼儿园班级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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